一、本系遴薦新任系主任,將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聘,任期3年,得連任一次,敬請推薦合適之系主任人選或自薦。
二、候選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應具有高尚品德、服務熱忱及領導才能。
(二)應具有會計相關領域之學術成就,並於最近三年內有研究著作或專著發表。
(三)經教育部審定合格之教授或副教授,並符合大學法及大學法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。
三、請自即日起填妥候選人推(自)薦表,於下述截止收件時間之前郵寄或親自送達:
500彰化市師大路二號
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管理學院會計學系系主任遴薦委員會
截止收件時間:民國101年5月22日17時,郵戳為憑,逾時不予受理。
四、有關遴薦相關事宜請逕洽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管理學院會計學系。
電話:(04)7232105 分機7505
傳真:(04)7211294
推(自)薦表亦可自下列網址下載:http://acc.ncue.edu.tw
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管理學院會計學系系主任遴薦委員會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