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每學期末,每位教師就其所授每一科目,由行政助理實施評鑑。 二、依評鑑結果,經由系務會議討論確認後,錄取前三名頒獎。 三、獎勵辦法: 第一名:獎金5,000元及獎牌乙面。 第二名:獎金3,000元及獎牌乙面。 第三名:獎金1,000元及獎牌乙面。 四、若教師教學未達85分以上者,不予頒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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